凤城市商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城市商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凤城市商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凤城市商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城市商业局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定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全市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参与制定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究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城乡服务业发展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推动等重大问题。
(四)负责汇总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加快全市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对城区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察、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
(六)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流通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拟定流通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八)负责全市加油(气)站、二手车、报废汽车网点的规划及管理工作;负责酒类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餐饮服务业、流通加工业、拍卖典当业、旧货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
(九)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流通领域依法行政和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纳入凤城市商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凤城市商业局机关
2.凤城市盐政管理办公室
第三部分 凤城市商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8.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8.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439.87万元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1.3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原下属酒类管理办公室整体划出。
(二)支出总计333.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3.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总支出439.87万元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6.4万元,降低24.19%,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酒类管理办公室整体划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万元
主要是涉及跨年度实施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度无结转和结余,本年度产生涉及跨年度实施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302.82万元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3.4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4.98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9万元。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4.98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220.2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调入一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2)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4.74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9万元,主要是电子商务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25.33%,主要是机构改革,酒类管理办公室整体划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10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商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1万元,比上年增加17.93万元,增加21.9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相关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商业局政府采购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商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机要通信与应急合一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2018年无项目支出,对预算内资金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